发布时间:2024-12-30 08:32:58 来源: sp20241230
社保领域数据可以帮助金融机构完善信贷模型,辅助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授信决策,在降低金融机构坏账率的同时,更好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气象数据的有效利用可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粮食产量预测、恶劣天气条件交通应急处置等众多场景中发挥作用;城市运行数据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不容低估的价值……在各种类型的数据中,公共数据的基础好、质量高、管理相对规范,蕴含着丰富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开发利用公共数据,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关键举措,是激活数据要素潜能的引领工程。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释放了鼓励发展的鲜明政策导向,对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具有里程碑意义。《意见》聚焦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效率和公平,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进一步释放公共数据的要素作用。
近些年来,公共数据在支撑数字政府建设、便利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但面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资源供给、应用创新、权益分配等方面,“不敢用”“不愿用”“不会用”的问题仍比较突出,要素价值尚未得到充分释放。
围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不足的问题,《意见》明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种开发利用方式,对资源供给进行体系化部署。在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方面,仍有很多企业和机构不知道有什么公共数据,数据在哪里,怎么获得。为更好解决这些问题,接下来,国家数据局将通过公示资源登记信息,公开产品和服务清单等改革措施,畅通公共数据获取渠道。
对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这项比较新的工作,地方和各部门做了不少探索,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需要规范的问题。比如如何厘清数据供给、使用、管理的权责义务。《意见》要求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授权运营情况披露机制,提出监督管理要求,确立了授权运营的制度规则框架,进一步明确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合规和管理要求,为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实践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方向指导。
在繁荣数据产业发展生态方面,《意见》提出“将数据产业作为鼓励发展类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意见》鼓励经营主体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提供服务,使经营主体获取数据的渠道更加广泛,有利于更多具备技术和条件的企业拓展公共数据开发业务。这些措施与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相辅相成,将更好地培育一批数据企业,加快数据产业发展壮大。
未来,随着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持续深化和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不断健全,相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将不断加深,数据要素将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高质量发展。
(责编:史雅乔、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