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01:40:30 来源: sp20241206
本报合肥4月10日电 (记者田先进)记者从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获悉:近日,南四湖流域水量分配方案获水利部批复。至此,淮河流域15条重要跨省河湖水量分配方案全部获批,标志着淮河流域重要跨省河湖初始水权分配工作全面完成,为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奠定了重要基础。
水量分配是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的重要举措,2011年以来,按照水利部部署,淮河水利委员会先后启动四批共15条重要跨省河湖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按照“节水优先、保护生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优化配置、持续利用,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分水原则,立足跨省河湖实际,明确了不同来水条件下各省水量分配份额,确定了主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流量、水位)等控制指标,对提高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南四湖流域地跨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水资源严重短缺,供水水源和用水情况复杂,供需矛盾突出,水量分配难度极大。淮河水利委员会历经四年多时间,着力破解难点、堵点,不断完善水量分配方案,最终与流域四省就水量分配成果达成一致意见,今年年初水利部组织征得自然资源部等8部门和流域四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意见后,南四湖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终获批复。根据水利部批复意见要求,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要将南四湖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实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按照方案明确的水量分配份额,合理配置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
《 人民日报 》( 2024年04月11日 14 版)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