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6:54:49 来源: sp20241110
本报讯 近年来,境外赌场和网络赌博犯罪集团对我国公民招赌吸赌问题日益突出。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跨境赌博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在被告人虞某荣等6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非法拘禁等案中,法院再次亮明坚持从严惩处跨境赌博犯罪的立场。
案情显示,1995年至2018年间,以被告人虞某荣等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买卖枪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170余起。其中2012年底至2017年间,先后组织数百名参赌人员,从我国境内偷渡到老挝某赌场赌博,按参赌人员赌资流水提取“洗码”佣金,或者以参赌人员在赌场内所输金额按比例收取提成,后在赌场中承包赌厅,还网络直播赌博活动,组织参赌人员实时线上观看并远程下注,赌资流水共计30亿元以上,非法获利5000万元以上。
为获取非法利益,虞某荣还指使组织成员采取非法拘禁、上门发传单、喷油漆、挂横幅等违法犯罪手段对参赌人员非法催债讨债,致使多名参赌人员倾家荡产、外逃躲避。
本案经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虞某荣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26个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65名被告人亦处以无期徒刑等相应刑罚。
针对该案的典型意义,最高法阐明,近年来,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跨境赌博犯罪时有出现,往往“以黑护赌”“以赌养黑”。被告人虞某荣等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境外赌场承包赌厅,招揽境内人员出国赌博以及进行网络赌博,以“洗码”赚取佣金或抽头等方式赚取巨额非法利益,仅查明的赌资流水共计30亿元以上,非法获利高达5000万元以上。人民法院对虞某荣等人的判决,有力打击了涉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的嚣张气焰,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工人日报 法文) 【编辑:周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