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志愿服务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11-05 23:56:38 来源: sp20241105

   中新网 沈阳11月13日电 (李晛)据沈阳市人大常委会11月1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消息,《沈阳市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沈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通过,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批准,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11月13日,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现场。李晛摄

  据悉,该《条例》是继国家《志愿服务条例》和《辽宁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后,辽宁省内出台的首部志愿服务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沈阳市志愿服务工作步入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条例》的出台,对于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共八章五十条,各章分别为:总则、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文化、保障与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孟昭贵在会上简要对重点内容加以介绍。

  其中,在加强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保护方面,《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应当尊重志愿服务对象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志愿服务对象个人隐私;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应当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其有关信息。在明确志愿服务的无偿性方面,《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但是,对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中所支出的交通、误餐等费用,志愿服务组织或者志愿服务需求方可以给予适当补贴等。

  此外,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和实施好《条例》,孟昭贵讲三点建议:一是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二是要把贯彻实施《条例》落到实处;三是要开展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