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3:20:09 来源: sp20241216
人民网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王震)据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消息,《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高质量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制保障。
北京市财政局表示,将认真贯彻《条例》,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并完善完整规范、权责清晰、财力协调、高效协同的资金管理格局,为率先建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持续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投入。保持财政用于科学技术领域的经费稳定增长。二是加大对基础研究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三是完善科研经费和科技成果管理机制。推行经费包干制、预算加负面清单等方式,扩大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完善经费跨境使用和管理机制。四是积极推动采用政府首购、订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新产品、新服务的应用。建立合理的首购、订购风险分担与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开展新产品、新服务研发活动。五是支持一流大学与科研机构建设,扩大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在经费使用、编制使用、岗位设置、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职称评定、人员聘用等方面的自主权。六是支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资助、科技创新券等支持政策。七是支持科技领域政府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原始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高精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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