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3:36:50 来源: sp20241110
中新网 9月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9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在会上表示,截至目前,我国共设立282家仲裁机构,仲裁员6万余人,累计办理案件500多万件,涉案标的额8万多亿元,当事人涉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杨向斌指出,仲裁是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对一个国家、地区的投资贸易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仲裁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是涉外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高度重视仲裁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就深化仲裁制度改革,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作出新的部署。
新一届司法部党组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仲裁法修改为契机健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的仲裁法律制度,切实加强仲裁监督管理和涉外仲裁工作,不断提高仲裁的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推进新时代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我国共设立282家仲裁机构,仲裁员6万余人,累计办理案件500多万件,涉案标的额8万多亿元,当事人涉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其中,2023年全国仲裁机构共办理仲裁案件60.7万件,同比增长27.8%,标的总额11602亿元,同比增长17.66%,涉外案件3100余件,同比增长8.28%,涉外标的额1700亿元,同比增长42.29%,案件范围涵盖了经济贸易、工程建设、金融保险、交通运输、房地产交易、农业生产经营、互联网经济、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
杨向斌表示,司法部主要部署推动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仲裁法律制度。仲裁法修改列入了全国人大和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计划。司法部今年初启动仲裁法全面修订,牵头并商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组建工作专班,聚焦重点问题深入调研论证,两次大范围征求中央有关单位、地方人民政府以及部分仲裁机构、企业、专家学者意见,数易其稿,稳妥推进,形成修订草案。修订草案目前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是扎实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司法部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关于在北京、上海、广东和海南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任务要求,成立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专家委员会,研究建立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中期评估,按照中央对各试点地区的发展定位,积极推进试点地区仲裁机构专业化国际化建设,完善仲裁发展环境,建立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发展新格局。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是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仲裁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的重要作用。推进仲裁机构建立健全仲裁调解工作机制,设立商事调解中心等专门机构,建立调解员名册,制定调解规则,不断提升仲裁调解能力和水平,2023年全国仲裁机构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9.4万件,占总结案数的36.5%,同比增长16.67%。指导支持仲裁机构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工作对接,仲裁机构和各级法院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制度和仲裁机构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驻点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保全、裁决执行、司法审查等方面的工作,助力完善优势互补、衔接有序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格局。黑龙江、山东、上海、江西等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司法厅(局)就建立健全诉仲对接工作机制出台了专门文件。
四是开展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工作。2022年,司法部会同教育部等印发《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对加强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三个千人”人才培养计划。2022年以来,司法部会同教育部持续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组织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20所高校与仲裁机构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目前全国已招生800余名。指导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开设涉外仲裁系列课程,直播观看量累计超过百万人次。
五是深化仲裁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仲裁机构“走出去”和“引进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在北美、欧洲及香港设立分支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在香港设立了业务机构。同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调解中心、大韩商事仲裁院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外仲裁与调解业务。各地各仲裁机构组织开展经常性国际商事仲裁交流研讨活动,参与联合国贸法会国际仲裁规则研究制定,参与亚太经合组织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建设等,为发展完善国际商事争端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中国标准和方案。
杨向斌指出,仲裁的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司法支持与监督。各级法院依法履行仲裁司法审查职能,支持和监督仲裁制度实施,为仲裁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司法部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