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8:27:17 来源: sp20241109
中新社 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 张素)临近岁末,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2日对外发布5件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
在此次发布的“柴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检察机关对欠薪数额高达1015万余元(人民币,下同)、拖欠劳动者报酬人数多达587人,且拒不支付欠薪、造成严重后果的柴某某依法从严惩处,适用升格法定刑。根据检察机关建议,法院判处柴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体现了对情节恶劣的恶意欠薪者依法严惩的态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负责人在答问时说,刑法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规定了两档刑期,第一档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升格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上述案件对如何把握“造成严重后果”适用升格法定刑具有实践借鉴意义。
这位负责人表示,针对主观恶性较大的恶意欠薪“老赖”,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决不姑息,依法治欠、铁腕治欠。
据统计,2020年1月至2023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经刑事立案追缴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4895件、5419人。在此期间,全国检察机关依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办理共计追讨欠薪3.25亿元。
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554件、3032人,与2019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2.3%、18.1%。
“整体数据虽体现了惩治恶意欠薪稳中向好的发展趋势,但我们也关注到此类案件在办理实践中还存在着案件线索来源较为单一、追回被欠薪工人工资难度较大等问题。”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将持续保持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力度不减,着力推动解决“辛苦一整年,岁末讨薪难”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完)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