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护老人的人,也需政策“照护”

发布时间:2024-11-18 17:32:36 来源: sp20241118

  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很重要的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谁来服务近3亿老年人?

  养老服务人才,至为关键。

  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拓宽人才来源渠道、提升人才素质能力、健全人才评价机制、重视人才使用管理、完善保障激励措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制度设计,打出一套“引、育、评、用、留”组合拳。这是我国首个关于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性政策文件。

  我国“首个”应运而生,无疑有着深远的现实考量、深刻的现实背景。

  从需求看,形势逼人。根据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97亿人,占全国人口的21.1%。这一比例,意味着我国已正式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再向前看,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我国养老领域将发生深刻变化。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已是刻不容缓。

  从供给看,现状堪忧。服务行业,人才为本。然而,人才匮乏正是当前养老服务行业的核心痛点。有人将该行业特征概括为“三低三高”:社会地位低、收入待遇低、学历水平低;流动性高、劳动强度高、平均年龄高。以缺口较大的养老护理员为例,在很多人眼里,这是脏活累活,是“伺候人”的工作,年轻人不愿学、不肯干,专业人才请不来、留不住,导致从业主力军是“低龄老人”,年龄大、专业化程度低、流失率高,难以满足快速增长、更为多元的养老服务需要。

  怎么办?要进一步拓宽人才来源渠道,开拓源头活水;要强化教育培养、技能培训,提高人才质量;当然,更为关键的一环、更为底层的逻辑,在于提升职业吸引力。

  常言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所谓“高处”,必然要有更高的薪酬、更“高”的前景、更高的职业荣誉感。尤其养老服务人才是替天下儿女尽孝、为社会家庭分忧的可敬职业,理应获得更好的保障、更多的关爱。《意见》明确提出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推动“待遇留人”;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在高级技师之上增设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拓宽成长通道;健全用人机制,进一步畅通技能骨干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流动渠道;支持各地探索将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推动其配偶、子女等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通过开展表彰活动、举办技能竞赛、建立工作室等途径,提升他们的职业尊崇感和社会认同度……诸多举措,就是要“拴心留人”,让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名利双收”,让相关职业更有甜头、有奔头、有盼头。

  人才政策是人才工作的“生命线”,是吸引人才集聚的“强磁场”。《意见》正是着眼于全方位吸引、培养、用好、留住人才,强化政策供给,完善制度机制,不少举措直击痛点、诚意满满。接下来呢?政策好,更要执行好。一方面要“快”。对养老服务人才问题早认识、早去抓,我们的工作就早落实、早见效。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落实举措。另一方面,重在一个“实”字。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让相关机构和各方人才尽快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要动态追踪执行效果,及时协调解决堵点问题,拿出真情实意,做好服务保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让老年人安享晚年,是家事也是国事。全力抓好《意见》落实,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着力打造养老服务的“人才磁场”,让养老服务技能人才成为“香饽饽”,才能更好守护“夕阳红”,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广州日报评论员 夏振彬)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