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4:50:33 来源: sp20241110
近日,《半月谈》一项关于乌蒙山区某县“穷财政富养人”的调研引发讨论。报道称,财政供养人员数量持续扩增,给县级财政带来沉重负担。该县当年保工资预算总支出为26.3亿元,其中在职人员20亿元,离退休人员1.7亿元,临聘人员4.6亿元。临聘人员总工资预算小于在职人员总工资预算的四分之一,但数量是后者的1.8倍。而临聘人员总工资预算,超过了该县的税收收入,只能用转移支付资金“腾挪”使用。专家指出,要鼓励基层多方式解决用人需求,防止一些部门大包大揽带来临聘人员“能进不能出”的问题。
乍看此事,临聘人员比在职人员还多,支出超过全县税收收入,确实令人“心惊”。但是,如果深入研究,可以发现类似情况并非个例,很多临聘岗位都有政策依据和实际事务需要。产生类似“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由事务和政策要求决定的,并不是基层简单“拍脑袋”的结果。控制临聘人员的数量、进出渠道,需要更高层级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倾斜。
该报道中的A县,处于原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应当属于原贫困县,在“摘帽”后称为“欠发达县”。在一些地域更广、人口更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更重的原贫困县,临聘人员会更多一些。如果将视线及于发达地区,这一情况也是普遍现象,只是临聘人员更加规范,更多采取政府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临聘人员的工资比欠发达地区要高得多。
为更清晰地了解相关情况,笔者近日访问了同处乌蒙山片区的某县一个乡镇。该乡有近两万的户籍人口,面积300多平方公里,共13个村,在这一片区内属于“大乡”范畴。该乡有大量临聘人员(村组干部除外),采取“两年期(按月发工资,两年一换)”和“三月期(每年发3个月工资)”两种模式,其中“两年期”临聘人员超过150人,“三月期”临聘人员超过500人。岗位涉及保洁员、护林协管员、水利巡管员、残疾人公益岗位、脱贫开发性岗位等,每月发放工资分550元和650元两档。
可以看出,无论是A县每月每人平均1000元出头的预算,还是笔者调查的该乡每月每人五六百元的工资,都远远低于当地规定的劳动者最低工资水平(乌蒙山片区所在市州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均在2000元左右,最低的也超过了1600元)。说明这一点,对欠发达地区所谓“临聘人员”的性质有非常重要的认识作用。
欠发达地区农村临聘人员,不同于我们常规理解的“工作人员”,而是政府社会购买服务的一种变通方式——聘用人员完成一定工作量或者一定时间的责任承担,发放与工作量相适应的报酬。这些岗位设置大多是与上级政策要求相匹配的结果,属于“保民生”的内容之一,工作也都由当地村民承担,许多临聘人员都是劳动能力不足的特殊群体。因此,简单地比较临聘人员与正式人员的收入差异、数量比例,容易模糊两种人员的工作量与工作性质。
有专家认为,临聘人员多于正式人员,编制未能满编运行、编制太少是重要甚至主要原因。但是,编制不可能无限扩张,而一些简单的社会公共服务其实是需要用人来“堆”的工作,涉及山区,这一需要就更加突出。至于报道提到的医院聘用人员、机关打字员等则与基层“临聘人员”是完全不同的性质,这部分人的管理与编制的矛盾关系,属于另一个层面。
基于上述因素,欠发达地区基层财政供养“临聘人员”并非“穷财政富养人”。首先,无论是正式人员还是临聘人员,其工资水平并不高,更不“富”;其次,“穷财政”也是国家财政体系中的一部分,由于地区发展差异,部分地区不可能“养活自己”,但给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必须跟上,转移支付体系解决的就是这个问题;最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山区限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地域特殊性,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面缺少规范的组织机构介入,只能用一些“土办法”解决相关问题。上级有关部门应当进行更加科学合理的设计,为基层更好地落实政策和任务提供保障。
廖德凯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