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 17:10:26 来源: sp20241101
本报讯(记者张玺 通讯员程志会)日前,天津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做好劳模养老帮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劳模优先入住国办养老机构、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劳模发放补贴、为已入住国办养老机构的低收入劳模发放补贴等3项举措,帮扶劳模养老。
通知明确,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享受待遇者优先入住国办养老机构。有入住需求的劳模可按照《2024年市区两级国办养老机构明细》直接咨询相关养老机构办理入住。
通知规定,自2024年起,天津市总对享受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劳模,按照长护险基金实际支付金额的一定比例发放补贴,缓解其生活压力。
同时,按照《天津市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由天津市民政局认定的享受退休低收入困难帮扶政策且同年度已入住国办养老机构的劳模,天津市总在其入住期间每人每月给予一定额度补贴。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做好政策宣传服务,听取劳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核查申报,确保不漏一人。划拨的专项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专人负责,实名制发放,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要经常入户走访,深入了解劳模生活状况、所思所想所盼,加强劳模的日常动态管理,把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做细做实。鼓励各级工会创新方式方法,拿出专项资金,为劳模提供有温度的特色化服务,打造各具特色的劳模管理服务品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