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1 10:40:17 来源: sp20241221
“中华民族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铸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必将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实现。”
在《求是》杂志新近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中,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华民族大团结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提和基础,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进程,必然是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必然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过程。”这一重要论断,从对历史规律和宏伟目标的深刻把握中,科学阐明了民族复兴必将在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中实现的光明前景。
交往交流交融,是增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由之路。在中华民族生息繁衍的历史长河里,神州大地上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始终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在有着1300多年历史的西藏拉萨八廓街周边,多民族群众共同居住的民族团结大院有100多个,居民们常把“各族人民相亲相爱,茶和盐巴永不分离”这句话挂在嘴上;在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固原巷社区,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塔塔尔族等不同民族的居民其乐融融,大家在一起唠唠嗑、走走路、唱唱歌、跳跳广场舞,日子“好得很”……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是新时代最大的政治。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这篇重要文章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征程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并作出重要部署。
一是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二是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民族地区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三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源:求是网 作者:求是网评论员) 【编辑:梁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