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7 10:41:53 来源: sp20241217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辽宁省锦州市监委对广发银行原党委委员方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方琦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关于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不坚决、打折扣,弃守金融风险防控职责,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在组织函询时提供虚假说明,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等选人用人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生活腐化堕落,影响公职人员形象,并造成恶劣影响;毫无敬畏,擅权妄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贷款融资、职务晋升、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一己私利,违规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
方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之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方琦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方琦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辽宁省锦州市监委研究,决定将方琦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