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7 04:28:00 来源: sp20241117
到树林里来一次深呼吸。到大山深处眺望别样的风景。到林木间寻找自然的野趣。其实,森林的“打开方式”还有很多种。
在福建三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林子有了林票、能交易;林木有了产权、能办贷款;林木碳汇可计算,空气可以变现;职业林农有了岗位,能当林长;林下还有了产业,人人都很有钱赚。“不砍树、也能致富”,不再是梦想!
作为中央红军长征的出发地,福建三明是“红旗不倒”的革命根据地,也是“不负青山”的林改策源地。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启林业改革后,三明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森林覆盖率超全国平均水平3倍,村民约1/3的收入来自林业,成为全国林业改革的一面旗帜。
高桥镇新坡村的林农张祖暖,便是当地加入合作营林的3万名股东之一。为了深化林业改革,三明将林地的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赋予林地实际经营人权属证明、经营权登记、经营权抵押等权益。张祖暖凭着一本证,就能和国有林场进行交易,让原本“沉睡”在山林里的“宝贝”有了变现的途径。
8月10日,记者在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见到了张祖暖,多年前年他从别的林农那里流转了200多亩林子,将自己的兴源家庭林场扩大到1000亩。在此之前,张祖暖在2004年就流转了200多亩杉松混合林。2021年,利用办理好的林权证,他对这片林地进行了采伐报批。很快,林子变成了“银子”。谈及收益,张祖暖放下锄头,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那片林子共有200多亩,树龄大概26年,一亩蓄积量大约是20立方米。除去生产等成本外,收益在30万元左右。”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乘着林改东风“点绿成金”的还有,沙县区青钱柳家庭林场的洪集体。2013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吹响。三明从分离承包经营权入手深化林权改革,沙县率先开展“三权分置”改革,办出福建第一批林地经营权证。此后,三明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等经营主体,推出多种合作经营模式。在政府、银行等支持下,林权按揭贷、林权支贷宝、福林贷等一批普惠金融创新产品,解决了林地“变现”问题。洪集体也陆续申请到500万元的林权抵押贷款,放心大胆地请专家、试种植,探索出“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康养”的经营路子。
“人在床上躺,钱在树上长。”在洪集体眼中大山就是一座绿色银行,大山里藏着林改带来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润钊 王宇)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