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市场环境 提升发展质效

发布时间:2024-11-24 19:45:00 来源: sp20241124

原标题:优化市场环境 提升发展质效

【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发展与安全,努力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展现担当作为。”在8月16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蒲淳介绍,当前,市场监管制度规则不断完善,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持续提升,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作用有效发挥,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包容审慎监管

规范市场环境

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将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在加强信用监管方面,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建立信用记录、实施信息公示、推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加快经营主体信用建设。

蒲淳表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深入开展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信用培育,并逐步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共享、互认,着力解决“多头修复”“重复修复”问题。同时,不断丰富信用监管工具箱,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互联网平台的规范健康发展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

在平台经济监管方面,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相应举措。“今年以来,我们围绕‘618’促销活动的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等关键领域,组织召开了6次平台企业合规推进会,建立了与平台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持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确保平台经济领域的市场环境规范有序,为各类经营主体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蒲淳说。

在标准化工作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35项与数据要素流通关键环节密切相关的国家标准,以及22项电子商务质量监管国家标准。在质量认证方面,持续构建和完善数据领域的质量认证制度体系,加大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认证工作力度,已颁发认证证书300余张。在监管手段方面,完善市场监管领域的智慧监管规则,初步形成了及时感知、快速反应、系统监管、主动服务、融合共治的智慧监管体系和模式。

优化政务服务

回应群众期盼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今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针对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和开办餐饮店这三项事项,推行了“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过去,企业和群众办事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需要申请人到多个部门按环节办理若干手续,这就导致了群众要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从制度、业务、技术三个方面进行了联动创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规划司负责人王国伟介绍。

在制度创新方面,办理环节需要提交的要件能减则减、该免尽免,使申请人办事时只进一门。在业务创新方面,促进办事流程从串联式办理向并联式办理转变。在技术创新方面,使线上政务服务从简单被动接办向多样化场景服务转变,如推行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系统互联互通等。

通过这些改革创新,企业信息变更环节由7个压减到1个,提交材料减少13份,审批时间减少6个工作日。企业注销办理环节由10个压减到4个,普通注销办理时间由原来最快70天缩短为目前最快46天。开办餐饮店办理的承诺时限由37个工作日压减到15个工作日,提交材料减少14份。

“这些成效说明,改革使企业和群众办事环节更少、周期更短、流程更优、成本更低。”王国伟说。

促进公平竞争

破除地方保护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上持续发力,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两年来,我们连续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强化医药、建材、汽车、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监管执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协调司司长周智高介绍,2022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60件,罚没金额超过25亿元,推动市场竞争秩序稳步向好。

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方面,2022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1900余件,实行简易和非简易案件的繁简分流审查机制,上线经营者集中审查等业务系统,提升案件审查质效。同时,支持指导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推动形成企业主动合规、政府有效引导、社会广泛支持的多方共治格局。

“要更高水平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夯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法治根基。”周智高指出,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破立并举,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健全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8月1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从4个方面提出了“19个不得”的明确要求,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为破除地方保护、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在加强监管执法方面,市场监管部门纠治了一批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依法加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监管执法,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集中清理工作,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制度刚性约束,整治了一批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排除限制外地经营者等行为,坚决破除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

(责编:孙红丽、申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