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山跨省只为蛇

发布时间:2024-12-16 05:09:11 来源: sp20241216

野生蛇,变温动物,一般冬季休眠,春季苏醒,多个种类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唐某和施某林等人自制蛇笼远赴外省捕蛇,并联系曾某等人非法收购野生蛇。近日,经湖北省利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唐某等4人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1万元至8000元不等;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曾某等6人有期徒刑一年至拘役二个月,部分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

2023年2月,家住湖南的唐某和施某林相约外出抓捕野生蛇卖钱,后又邀约李某和施某力加入。4人开车到陕西、重庆、四川多地踩点后,来到重庆市万州区龙驹镇,发现这一带连接湖北省利川市谋道镇,山高林密,遂决定在附近捕蛇。踩好点后,同年4月初,4人将自制的捕蛇笼和诱饵鹌鹑分别放置在万州区龙驹镇、罗田镇、白土镇和利川市谋道镇、建南镇等地的山林中。一个月后,4人取走笼中的蛇,并联系好湖南的收购商曾某等人后,再以“甲鱼”的名义在某物流App上下单,通过高速货车物流运输将所捕野生蛇贩卖至湖南省汉寿县、洞口县等地,共获利10万余元。

2023年5月,当地群众发现山里许多笼中有蛇,遂报警。正在收蛇的唐某被民警当场抓获。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唐某等4人放置的蛇笼117个,还未收取的野生蛇115条,经鉴定,王锦蛇和黑眉锦蛇均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同年7月,唐某、施某林、李某、施某力被利川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案发后,收购蛇的曾某、周某、刘某等8人或投案自首,或被抓获到案。据统计,唐某等4人非法狩猎野生蛇共计1400条2100斤。

承办检察官认为,虽然多名犯罪嫌疑人不是利川本地人,且收购行为发生在湖南,但捕猎行为发生在重庆万州和湖北利川,该案已形成捕猎、运输、收购、贩卖的交易链条。2023年10月,公安机关将捕蛇的唐某等4人和收购野生蛇的曾某等8人移送至利川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为精准指控犯罪,检察官列出12条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办案民警调取涉案人员手机里的电子证据,查明被捕蛇的托运情况和销赃去向,最终确定了上述12人的全部犯罪事实。

在审查起诉阶段,除施某林外,其余犯罪嫌疑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今年3月,利川市检察院对唐某等4人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对曾某等6人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另有两人因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法院审理后于日前作出上述判决。

不起诉不代表不处罚。野生王锦蛇既是湖北省,也是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针对两名被不起诉人的收购行为,该院行政检察部门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拟将相关线索移交给违法行为发生地检察机关办理。

同时,为及时解救被困的野生蛇,案发后,利川市森林公安部门和林业部门迅速开展了现场勘验和物种认定工作,依次将笼子里查获的115条野生蛇活体放生到合适的野外栖息地。当地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将从买蛇人处扣押的569条野生蛇放生,数百斤的野生蛇死体集中销毁。(牟丹 吴丹)

来源:检察日报

(责编:薄晨棣、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