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09:32:52 来源: sp20241227
中新社 北京10月10日电 (记者 李京泽)记者10日从中国民政部获悉,民政部日前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中国社会组织总量已达88.2万余家,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民众、服务行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社会组织领域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相关制度建设和监管手段有待加强。为此,《意见》通过进一步规范登记服务、加强监督管理、积极鼓励引导,以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求,进一步细化登记服务,严格登记阶段审核把关。在成立登记阶段,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实行事先告知提示,避免发起人、捐资人盲目申请成立登记社会组织。在负责人人选审查时,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负责人选任、公示、履职、管理、监督、退出等制度。在名称审核、业务范围审定时,按照明确、清晰、聚焦主业的原则进行把关,引导社会组织聚焦主责主业。
《意见》还要求,推动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比如,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规范收费行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查处社会组织违规收费行为;重点推进对失信社会组织的联合惩戒;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完)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