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5 22:58:43 来源: sp20241205
中新社 北京12月9日电 (记者 张素)12月9日是“国际反腐败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起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强化依法办案,严惩“硕鼠”“粮蠹”。
这批案例中,有的属于在当地粮食购销领域涉案人员级别高、犯罪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办案机关依法准确定性、有力打击贪渎交织行为。
以“傅某某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为例,傅某某被查时系浙江省内国有粮食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其犯罪时间跨度长达10年,行为涉及粮食收购、销售、运输、资金管理等多个环节,4项罪名犯罪事实共50笔,涉案总金额达470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对其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这批案例彰显了检察机关会同监察、审判等机关依法严肃惩处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鲜明态度,也体现出检察机关等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追赃挽损力度,促进涉案单位堵塞制度漏洞,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据知,前述傅某某案件中,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等合力促成家属在审查起诉阶段退赃1646万余元,并促使傅某某认罪服法。此次发布的案例还披露,多地检察机关分别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交流座谈等方式,敦促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最高检同时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担当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推进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