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调整或新推出5项消费补贴政策 促进消费潜力释放

发布时间:2024-11-05 18:52:37 来源: sp20241105

   中新网 重庆8月22日电 (刘相琳 陈婧睿)记者22日从重庆市商务委获悉,重庆一体化优化升级调整或新推出5项消费补贴政策,加力推进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促进消费潜力有效释放。

  重庆近日新制定出台了《重庆市加力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配套印发了5个文件,对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装消费贷款贴息等三项政策进行优化升级调整,新增制定出台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两项补贴政策。

  具体来看,升级调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万元/辆、7000元/辆,分别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辆、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辆。

  加力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了2024年5月20日及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并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重庆市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由原实施的分档补贴政策(20万元及以上补贴3000元,20万元以下补贴2000元),调整为按新购车裸车价发票金额的6%、最低不低于3000元、最高不超过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并将卖旧车后购置燃油车新增纳入补贴范围,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新购车裸车价发票金额的5%、最低不低于20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大力实施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在经重庆市商务委官网公布的参与零售商所属门店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含笔记本电脑,不含平板电脑、组装机)、热水器(含电热水器、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洗碗机、净水器、投影仪等11类家电产品的,按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销售价格15%、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销售价格20%的标准给予政策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鼓励参与政策实施的零售商对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再叠加给予产品成交价2%、最高不超过200元的补贴。

  新增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重庆市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交售了2024年8月20日及以前已在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在本人名下的电动自行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照500元/辆给予定额资金补贴。

  优化升级家装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对个人消费者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参与活动银行借贷用于旧房装修、局部换新的消费贷款,将贴息时间由原来的6个月延长至最长12个月,贴息标准提高到“按年利率2%、最高不超过4000元”予以贴息。

  重庆市商务委副主任彭和良表示,在政策实施中,重庆市商务委将强化部门协同和市区(县)联动,调动多方面力量共同开展政策执行、过程监督、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估,全力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和资金使用安全。重庆市商务委将根据政策实施过程评估情况,适时优化调整现有政策,视情新增出台有关政策,提高政策资金使用效益。(完)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