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报告明确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4-12-15 16:52:16 来源: sp20241215

  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 题:国务院报告明确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重点工作

  新华社记者陈炜伟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25日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明确了着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等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6个方面重点工作。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郑备在报告中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取得重要成就,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数据显示,2012年到2023年,民营企业占全国企业总量由79.4%提高至92.3%,个体工商户由4000余万户增加至1.24亿户。2012年到2023年,民营企业进出口额年均增长11.1%,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由30%左右增长至50%以上。2019年开始,民营企业成为我国第一大外贸经营主体。

  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具备坚实支撑和独特优势。报告指出,综合国力显著提升为民营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民营经济提质升级带来新机遇,综合统筹力度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形成有力支撑。

  报告同时指出,民营经济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市场准入和要素获取等方面矛盾仍较突出,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还不充分,政策落实和服务供给还存在短板,有的地方政务诚信建设有待加强,企业账款“连环欠”问题尚需解决。有的民营企业发展方式粗放,管理不规范,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滞后。

  围绕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报告提出了6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着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尽快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推动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加快构建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

  二是着力加大民营经济发展要素支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入,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落实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措施,加大对初创期、种子期创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数据要素型企业做优做强。

  三是着力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推动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防范不当立案、选择性执法司法、趋利性执法司法或地方司法保护。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依法依规开展羁押、留置等措施,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进一步完善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的制度安排。

  四是着力加强政策协调和督导落实。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在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中对涉民营经济政策开展专项评估。持续拓宽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决策渠道。

  五是着力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支持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

  六是着力营造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规范涉民营经济信息传播秩序,常态化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工作,批驳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言论。

  郑备表示,要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推出务实管用举措,狠抓政策落地落实,全力优环境强服务、破壁垒解难题、疏堵点提信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编:赵欣悦、袁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