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颁布地方性新规 着力解决民众停车难题

发布时间:2024-12-16 02:01:54 来源: sp20241216

   中新网 济南2月20日电(刘俊伯)记者从2月20日召开的济南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市停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秉持“坚持规划引领”“破解重点难题”“实施系统治理”的三大基本原则,着力提高停车供给、管理和服务能力,满足民众合理停车需求。

图为发布会现场。刘俊伯摄

  “缓解停车供需矛盾,既要统筹规划建设、扩大停车泊位增量,也要多措并举挖潜、盘活存量资源。”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何修冬表示,《条例》遵循以建设项目配建为主、独立建设为辅、道路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原则,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扩大停车场供给,鼓励引导利用绿地、广场、道路等区域地下空间规划停车场,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记者了解到,济南共规划公共停车场700余处,约可提供23.3万个泊位,近期(至2025年)公共停车场项目108个,约可提供3.5万个泊位。济南2023年实际开工建设公共停车场项目50个、停车泊位16164个,2024年预计新建公共停车设施32个、新建停车泊位9399个。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级调研员许多兵表示,济南进一步优化停车管理分区,细化、完善了建设项目类型和部分指标、条款,自2024年1月1日起出台实施《城市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要求》,将在后续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该标准。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继强在发言中表示,济南将对市内6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停车位在30个(含)以上的非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设施项目,根据建设形式不同给予资金奖补,从而促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多元化投资,不断增加公共停车资源供给。

  为解决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机动车“停车乱”问题,《条例》进一步细化停放车辆应当遵守的规定,明晰停车要求;进一步明确非机动车停放的基本要求和禁停区域,以便全社会遵守执行。何修冬说:“《条例》对利用桥下空间设置停车泊位、在城市道路红线与建筑物红线之间设置停车泊位以及设置临时道路停车区域作出了规定,将乱停乱放纳入有序管理。”

  “济南将围绕整合停车数据信息、停车资源错时共享、重难点区域停车专项治理等制定完善制度标准。”济南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海泉表示,济南将充分发挥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执法部门的执法服务保障作用,让违规停车受限制,遵规停车得保障。下一步,济南将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错时共享,适当增加错时泊位供给,加强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智慧化水平,实现“全市停车一个场,停车管理一张网”的工作目标。

  “济南将‘宽严相济、以人为本’作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济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警务专员曹凤阳表示,针对非严管道路违法停车情况,该市将实行违停10分钟提醒机制,及时提醒劝离违停车辆;针对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均无交通违法记录的第一次违法停车行为,实行首违警告,给予当事人改正机会。

  曹凤阳表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济南市重要交通枢纽、商业聚集区、学校、医院、景区和公共服务机构等人员聚集区域道路两侧,根据实际交通状况进一步增设即停即走临时停车泊位,更好地方便市民民众出行。

  据悉,《条例》指出,重要交通枢纽的配建停车场应给予车辆不少于15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其他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应给予车辆不少于30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完)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