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公布:完善监管对象 优化监管内容

发布时间:2024-11-05 15:05:47 来源: sp20241105

   中新网 北京5月8日电 (王梦瑶)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8日表示,本次修订对电力市场监管对象进行了完善,并对监管内容做出优化调整。

  在监管对象方面,本次修订将电力市场监管对象明确为电力交易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电力市场成员,电力交易主体增加售电企业、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同时,根据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相关要求,将“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调整为“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

  同时,《办法》对监管内容做出优化调整。增加对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的监管内容;明确对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储能企业等与其他电力交易主体签订有关合同情况开展监管;增补对电网企业所属或者关联售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代理购电情况的监管内容;依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提出对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市场监控和风险防范要求。

  据悉,《办法》将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