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1 11:12:34 来源: sp20241221
避免“一人住院 全家受累” 新增“免陪照护服务”了解一下
为积极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缓解“一人住院,全家奔波”的后顾之忧,近年天津、浙江、福建等地陆续开展免陪护理或无陪护病房试点。
新增“免陪照护服务”项目
将促进补齐住院照护短板
今天(10月26日),国家医保局出台护理类立项指南(试行)和优化调整护理价格政策通知,统一指导各省规范护理价格项目,同时新设“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护理服务需求,引导医疗机构提供专业性、技术性护理服务,获得增量收入。
“免陪照护服务”是指由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疗护理员,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护服务,不再依赖患者家属亲自陪护,也不再需要家属自聘护工。
总体上,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员岗位职责相对固定,专业性更强,既有利于照护患者,也能够减轻患者家属负担。
国家医保局吸收地方探索经验,在立项指南中单独设立“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2024年底前各省对接落实立项指南后,试点地区免陪照护服务收费将有据可依。为避免新项目被滥用,挤占有限的护理服务资源,国家医保局明确,现阶段“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Ⅰ级护理患者,且暂不纳入医保,患者或患者家属可自主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也可选择社会化、市场定价的护工服务。
支持护理价格调整
更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
在统一规范护理价格项目的同时,国家医保局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进行护理价格调整,更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
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各省医保局2024年底前对接落实护理立项指南,合理制定全省统一的基准价格,分批指导统筹地区对照全省基准价格,在一定范围内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逐步实现省域内护理服务价格相对均衡。
国家医保局支持符合调价启动条件、医保基金运行平衡的统筹地区逐步调整优化护理服务价格,更好体现护理技术劳务价值,推动调价结果向护士薪酬水平传导,吸引并稳定更多人才从事护理工作,引导医疗机构持续提高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编辑:刘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