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09:00:57 来源: sp20241130
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滨河新城的盐河东路,大半年来开工又停工、复工后再停工,成为当地民众热议的事情。
盐河东路附近分布着多个居民小区。由于“出行向南,目前只有一条三四米宽的水泥路”,居民对这条新路颇为期待。按照涟水县住建局的说法,这条路是当地民生实事项目。因相关手续不齐全等原因,开工不久即被叫停,现仍处于停工整改状态。
从相关报道来看,这条路之所以迟迟难通,直接原因是县住建局违法占地。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通报,2023年12月,涟水县住建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涟水县涟城街道大关社区居委会集体土地6.71亩(耕地5.6亩)建设盐河东路。
违法占地无疑已属违规行为,何况占用的是耕地!重大项目、公共设施等需要占用耕地的,需严格经过审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目标,是硬任务也是硬责任。江苏省也明确,无论用地主体是谁,只要违法违规占用土地都要依法依规查处,并且既要“查事”也要“查人”。
那么这样一条地处开放场所、长达数百米、无证施工的道路,如何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两度开建、迁延日久呢?同级监督失效间接反映出县委县政府作为督察主体敷衍塞责,横向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有待加强。
审批的意义在于,要对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查,对其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能源消耗等情况进行评估。相关部门三令五申“不得未批先建”,所以不管是什么项目,企业还是地方部门,都应报审。“未批先建”都是明知故犯,不容姑息。
诚然,我们相信,涟水县住建局急于修路,初衷是为广大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事实上,不仅涟水县,放眼各地,违法占用耕地、未批先建事件绝非个案。但正因人多地少是基本国情,我们更要“寸土不让”牢守耕地保护红线;正因民生工程提速是现实需要,我们更要拿着“放大镜”落实审批制度。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那些不合规矩的“特事特办”背后,是权力钻出了制度的“笼子”,会侵害法律法规严肃性、破坏市场秩序公平性,消耗政府公信力。
不把“赶工期”当作逃避责任的“保护伞”,不将民生工程当作未批先建的“挡箭牌”。依法用权,通过推进审批提速、加强部门联动等形成工作合力,才能真正把民生工程办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说到底,在盐河东路这个项目上最受伤的还是附近的居民。当下,如何处理善后问题,舆论拭目以待。
(责编:仝宗莉、曲源)